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RoHS指令簡介 RoHS是Restriction of the use of certain Hazardous Substances in electrical and electronic equipment(電子電氣產品中有害物質的限用指令) 2003年2月13日歐盟規定2006年7月1日后,新投放市場的電子電氣設備六種有害物質,201...查看詳情>>
RoHS指令簡介
RoHS是Restriction of the use of certain Hazardous Substances in electrical and electronic equipment(電子電氣產品中有害物質的限用指令)
2003年2月13日歐盟規定2006年7月1日后,新投放市場的電子電氣設備六種有害物質,2015年6月4日歐盟將六種有害物質擴大到十種
RoHS指令管控范圍
RoHS指令規定,依靠電流或電磁場工作或者以產生、傳輸和測量電流和電磁場為目的,額定工作電壓為直流電不超過1500伏特、交流電不超過1000伏特的設備及配套產品被稱為電子電氣產品。
此外,電子電氣產品的維修部件或再利用或者電纜或者升級其功能/容量的部件也屬于RoHS2.0指令管轄范圍內。
除個別豁免情況外,RoHS指令主要限制的電子電氣產品有10類,分別是:
(1)大型家用電器
(2)小型家用電器
(3)信息技術和遠程通訊設備
(4)消費類設備
(5)照明設備
(6)電氣電子工具
(7)玩具、休閑和運動設備
(8)醫療設備
(9)監測和控制設備(包括工業用監測和控制設備)
(10)自動售貨機
RoHS限制物質與限值
收起百科↑ 最近更新:2017年06月15日
檢測項:總鉛和總鎘含量 檢測樣品:紡織品及有關制品 標準:紡織品 總鉛和總鎘含量的測定 GB/T 30157-2013
檢測項:重金屬鉛、鎳含量超標、鄰苯二甲酸二乙酯含量超標、含有禁用偶氮染料等 檢測樣品:童裝 標準:歐洲標準EN14682:2007
檢測機構:譜尼測試集團有限公司 更多相關信息>>
檢測項:接地故障能力 檢測樣品:多表合一集中器 標準:T/CEC122.31-2016 電、水、氣、熱能源計量管理系統 第3-1部分:集中器技術規范
檢測機構:國家電子電器產品檢測中心 更多相關信息>>
檢測項:受流器和供電裝置能力試驗 檢測樣品:電力機車及電動車組、磁懸浮車輛 標準:鐵路設備 完工后和投入使用前機車車輛的試驗 EN 50215-2009 9.13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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